网络差劣提前终止被罚款,MCMC受促查Telco不合理条约!
网络差劣提前终止被罚款,MCMC受促查Telco不合理条约!
马来西亚消费者运动(MCM)和槟城消费者协会(CAP)两个消费者团体,已经向MCMC要求终止电信公司随意对客户取消糟糕的服务而被罚。
他们认为,如果客户没有获得良好而且符合电信公司承诺的互联网体验,就应该可以合理取消合同。
根据MCM秘书长Sukhdave Singh的说法,大马的网络用户一直因为绑定合约而成为电信公司剥削的缘由。
他告诉本地媒体Free Malaysia Today,此类合同应该是非法的,因为它们不保护客户,而是只偏向符合公司的利益。
Sukhdave补充说,电信合同必须包括退出条款而不会受到惩罚。如果客户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没有达到承诺的互联网速度,就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目前大马各大电信上的合同,并没有这个条规,所以消费者的权利完全被滥用。
Sukhdave 表示,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应该更加关注这些问题,并努力帮助客户。他建议 MCMC 设立一个法庭来审理有关电信问题的投诉以解决争议。
另一方面,CAP总裁Mohideen Abdul Kader表示,政府是时候介入,允许不满意糟糕的网络服务的客户终止合同,而不会受到惩罚。
他建议修改 1998 年《通信和多媒体法》,允许客户在电信公司提供差劲的联网服务时取消合同,而无需支付退出费用。
目前大马电信公司的合约绑定,一般都是24个月,有的甚至更长。24个月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如果消费者必须在这段期间内忍受不佳而且达不到电信商承诺的服务质量,的确不太公平。
不过,MCMC在几个月前已经说过:“电讯公司收高昂违约金不违法”,因为是买方和卖方双方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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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oyacinc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