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霸凌至他人自杀可判坐牢10年!
网络霸凌至他人自杀可判坐牢10年!
近年来日渐猖獗的网络霸凌事件,大马政府终于要重拳出击了!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于国会下议院提呈2024年刑事法典及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一读。该法案由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阿莎丽娜提呈。
修正案新增多项条文规范威胁性言论及行为。
第507b条规定,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威胁、侮辱或诽谤性言行,且明知或应知会导致他人困扰、痛苦、恐惧或担忧,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及罚款。
第507c条进一步规定,若此类言行被他人感知并造成困扰,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及罚款。
法案对引发伤害的行为作出规范。第507d条规定,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伤害或明知可能造成伤害的行为,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及罚款。若导致他人自杀未遂,刑期可延长至10年。第507g条对”伤害”作出界定,包括对身体、心理、名誉或财产的损害。
关于个人信息的滥用,第507e条规定,通过任何手段公开他人身份信息并导致其困扰者,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及罚款。第507f条则规定,公开个人信息致使他人遭受伤害者,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及罚款。
这个法案虽然现在只是一读,不过通过的阻力应该不大,相信不久后就会成为正式的法律。
这几年来随着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发达,网络霸凌事件日益猖獗,加上网络交互的各种特性,导致很多人觉得在网络上“法不责众”,“不会有人追究”,滥用了网络的言论自由。大马虽然不是网络霸凌最严重的国家,但已经发生了多起严重的网霸事件。
所以这个法案可以说是来得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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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