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网红、业配者也必须报税:LHDN 强调即使亏损仍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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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r、网红、业配者也必须报税:LHDN 强调即使亏损仍需申报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提醒,全体经营生意的个人,包括 YouTuber、网红(Influencer)、直播主、内容创作者,以及接业配 Paid Review 的自雇人士,都必须每年依法报税——即使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吉隆坡 LHDN 主任助理 Syed Mohd Syukree 在 Bernama Radio《Klinik Cukai》节目中指出,不少纳税人误以为“没赚钱就不用报税”,这是错误观念。
“做生意亏损很正常,但无论盈利或亏损,您都必须每年申报收入。”
亏损不等于要缴税,但报税义务仍需履行
Syed 解释,亏损不会自动导致纳税,但纳税人仍必须通过 Form B 或 MyTax(e-B) 提交申报。若个人同时有薪金收入,所有收入将一并计算在内。
他强调,凡是透过创作内容、社交媒体曝光、广告、业配、直播打赏等方式获得收入者,皆属于“经营业务”,依法必须报税。
不报税属于刑事罪行:或面临 RM20,000 罚款或监禁
根据《1967 年所得税法案》第112(1)条,未申报收入将构成刑事罪:
罚款 RM200 – RM20,000
最高 6 个月监禁
或两者兼施
此外,LHDN 可对未申报人士展开 全面税务审计(Full Tax Audit),详细检查所有账目、交易与收入来源,过程耗时且可能影响个人或品牌形象。
报税时间:3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必须提呈 Form B / e-B
LHDN 提醒,所有经营生意者应在每年 3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期间,通过 MyTax 提交 Form B / e-B。
哪些开支可以扣除?必须区分“业务”与“私人”费用
Syed 指出,只有直接与业务相关的开支可以扣税,例如:
设备与器材
内容制作成本
广告费用
软件订阅
合作费用
私人消费则不可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