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网红必须申报所有收入,包括免费赠品!

大马网红必须申报所有收入,包括免费赠品!
大马内陆税收局开始收紧对社交媒体创作者和网红的收税!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在几天前正式发布了针对社交媒体影响者的最新税务指南,明确规定这一群体必须申报所有形式的收入。
根据税收局最新发布的指南,网红的应课税收入不再仅限于现金酬劳。除了社交媒体平台的直接付款、品牌代言费、产品销售佣金和版权费外,所有具有金钱价值的非现金收益也必须如实申报。这包括厂商赞助的免费产品、赠送的礼品、免费旅游或住宿、甚至是折扣券。
税收局强调,任何因其在社交媒体上的影响力而获得的物质利益,只要具备货币价值,都将被视为商业收入。
为了确保新规的落实,税收局将网红分为个人影响者和“对象化”影响者 (object-based influencer) 两大类。前者涵盖了从政治人物、艺人、专业人士到家庭主妇等各行各业的博主;后者则包括虚拟形象或动画角色。
税收局提醒,创作者必须妥善保存至少七年的账目记录和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发票及非现金礼品的价值证明。
虽然创作者可以申请扣除与内容制作相关的必要开支(如互联网费用、拍摄和剪辑成本),但任何私人用途的支出将不予豁免。
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如果网红未能按时申报或提供完整记录,税收局有权通过银行流水、高价值消费记录或其展示的生活方式进行“最佳判断估税”,这可能导致高昂的税单、罚款甚至旅行限制。
事实上,随着大数据审计技术的普及,税务机关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监控数字创作者的财务状况。当局呼吁那些尚未履行税务义务的网红通过自愿申报计划尽早合规,以避免因审计发现不实而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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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ST
